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

倒數--- 約 45天

又到了 2011年的2月最後一天
明天是1/3了,理應明天resign + booking 的,但partner 的 保險信要14天才出到
那麼我可能要 3月14日才可以book 了......
雖然朋友紛紛說幫公司做事沒問題,但總覺得8-10/3 要出差,1/3 resign,好衰女

 論心情,可以說既期待又忐忑
 期待:
1)一切有新開始, 
2)可以自立,不要下下叫媽咪
3)可以當機立斷, 處理問題成熟一點

忐忑:
1) 個人危機感太薄弱,生怕遇到什麼危險, 
2) 自己的英文唔掂 
3) 找不到工,冇$$ 被迫回港

我知道擔心是多餘的,希望家人也不會太擔心我,我是不會「搞出人命」的,我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也有比我年長的朋友不太贊成我出去闖,認為是浪費金錢和時間,這個年紀要儲錢結婚買樓; 

說到底,一個簡單又難掌握的道理,半杯水,看你怎樣待它?
人一世物一世,我實在不甘心被困於將淪陷的香港打一世工,現在不闖絕對會後悔的; 我不要七老八十拿著拐杖才說要出去闖,為時已晚吧?
論學業,我資質不算高,論金錢,我沒有餘錢出外「浸鹹水」,已覺得入錯行的我,唯一可做的是出去闖闖,希望更清楚自己的路向; 也許這樣想,的確有點消極,至少我真的實行了。希望身邊的朋友,也有同樣的決心!

去WHV,其實不需要勇氣的。只要有決心,便能實行,享受與否,則要看個人做化了。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冷漠的香港人

終於加入WHV 2011/12小隊喇,跟隊長交談+在 Travellife 爬文+開post,跟WHV IE 版主交談下,發現大多數香港人是冷漠的;
比如說,人家開了一個post,有詳盡資料,美麗的相片,點擊率數千,但回覆率不到1/10,明顯地,香港人只會看完,取得了資料便走頭吧?
好像上次的小隊Gathering交換心得+搜集到的資料;小妹因為大傷風來不了,跟隊長follow up 卻發現頗多有意去WHV的朋友,未有做過任何RESEARCH去出席GATHERING,取得了所需資料後便離去,目的明顯,不尊重搞手,也不尊重自己。


所以,我們都不要做個冷漠的香港人! 尊重別人!


P.S. 值得一提是,小妹有些愚笨的問題問版主 Transport Planner,他十分熱心地幫助我,send email 去問前人,並著我耐心等候,TP兄的熱心值得我們學習!
至於是什麼問題嘛,其實是關於稅項的,有爬文的你/妳,一定清楚了
不清楚? 再看多遍吧!
http://iestupidnotes.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6590.html

中國外交部駐各國 (歐洲)電話

 唉,好傷心,好辛苦地copy n paste 了幾個,blogspot 太快save
一個錯手delete.....沒有undo......

http://big5.fmprc.gov.cn/gate/big5/www.fmprc.gov.cn/chn/pds/wjb/zwjg/zwzlg/xo/
原來法國有很多中國總領館,原因何在?  是不是因為法國人較懶散 :p?

看著那寂寞的星球

老實說,問我愛爾蘭,我的腦海只有綠+白+橙色國旗,歐豬要員,天主教,三葉草,還有 St.Patrick's Day......
難得有一天星期日休息,當了一天宅女全日上網
日子一天一天過,好像還不怎麼搜集過資料!


看看National Geographic,又看看 lonely planet, hostel 方面有幾個心水; 為了慳錢,還是打算租"dorm for 4/6" 4人/6人床位,即一個房間有2-3張碌架床:
1) Abigails Hostel
2) Isaac Hostel Dublin
3) Jacob's Inn


Lonely Planet 提及的是愛爾蘭是全球第18個全球生活指數高的國家,還打趣說要喝醉一點也不易,因為當地物價太高了!


剛才看到有個market,有機會要到訪一下 :P

Asia Food Market

#55 of 5023 shopping in Europe
  • Good for: Families, All tourists

Asia Food Market


地图数据地圖資料 ©2011 Tele Atlas - 使用条款
地图数据
关闭
地圖資料 ©2011 Tele Atlas

Lonely Planet review for Asia Food Market
  • Address
    • 18 Drury St
  • Transport
    • 16, 16a, 19, 19a, 65, 83,
    • St Stephen’s Green
  • Phone
    • 01 677 9764
  • Hours
    • 10am-7pm Mon-Sat
This large, friendly food emporium should be your first port of call if you want to whip up an Asian feast. For a start it’s really good value, and you’ll find everything here from kitchen implements to hard-to-come-by ingredients such as grass jelly, habanero chillies, brown basmati rice or – should you wish – chicken’s feet.


都柏林的必到地方,要留意的是大多數地方都是10:00才開放的,有些很早便休息,e.g.4:00pm:
1) Phoenix Park - 我要看我最愛的鹿仔!!
2) Spire - 簡直是都柏林地標,一支幼長的柱棟立市中心,是眾人約會等人好地方
3)健力士店 Guinness Storehouse - 在愛爾蘭發蹟的健力士,一定要見識一下
4) Hugh Lane - 其實是個藝術館,還是免費的 :D
5) Chester Beatty Library - 如上
6) Kilmainham Jail (Inchicore Road, Dublin 8) - 嘩~最愛看監獄
應該不只5個,要再發掘一下 :)


都柏林以外有:
1) Cliff of Moher  (R478 County Clare) - 免費
    Visitors centre: Jul-Aug 09:00-20:00, Jun 09:00-19:00, May & Sep 09:00-18:30, Apr 09:30-18:00, Oct-    Mar 09:30-17:00
2) Belfast Castle 城堡 (Antrim Rd Cave Hill) - 免費
3) Blarney Castle (County Cork) - full €7.00, child €2.50

說到這裡,眼睛朦了,要休息喇
這個網頁不錯的:

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到埗checklist

 感激師兄師姐的實用資料:
http://www.travellife.org/forum/viewthread.php?fid=130&tid=22113&extra=page%3D1

初到貴境 Step by Step 101
1) 於香港預訂數天Hostel

2) 到步後立即買一張手提電話卡
        http://www.o2.ie
        http://www.vodafone.ie
        http://www.meteor.ie
        http://www.three.ie
3) 到National Immigration Bureau申請GNIB 卡,類似身份證,需要passport及€100
        http://www.citizensinformation.ie/categories/moving-country/moving-to-ireland/rights-of-residence-in-ireland/registration-of-non-eea-nationals-in-ireland
4) 到住所所屬區域的Social and Family Affairs Office申請Personal Public Service Number(PPS Number)
需要文件:
- 住址證明
- GNIB Card
- Passport
        http://www.welfare.ie/foi/cis_ppsallprocs.html
5)當有了PPS Number 後就可以申請銀行戶口
需要文件:
- PPS 通知書
- GNIB Card
- Passport
- Initial Deposit

        Bank of Ireland http://www.bankofireland.ie/
        Permanent TSB http://www.permanenttsb.ie/
        Allied Irish Bank Ireland http://www.aib.ie/

6)當找到工作後,向僱主或就近的Revenue Office索取Form 12A 作減稅之用
        http://www.revenue.ie/

其他實用鏈結:
房屋租務:
- Daft.ie (http://www.daft.ie/)

交通
- Dublin Bus (http://www.dublinbus.ie)
- Irish Rail 包括 Intercity, DART 及 Suburban 鐵路網 (http://www.irishrail.ie/home/)
- Luas 輕鐵 (http://www.luas.ie/ )

超級市場
- Tesco (http://www.tesco.ie/)
- Dunnes Store (http://www.dunnesstores.ie/index.php?)
- SuperValu (http://www.supervalu.ie/)

便利店
- SPAR (http://www.spar.ie/)
- Londis (http://www.londis.ie/)
- Centra (http://www.centra.ie/)

工作網站
- 勞工處 (http://www.fas.ie/en/)
- Job.ie (http://www.jobs.ie/)
- Monster.com (http://www.monster.ie)

Jobs Agents
- Brightwater (http://www.brightwater.ie/)
- Hays (http://www.hays.ie/)
- IrishJob.ie (http://www.irishjobs.ie/)
- CPL (http://www.cpl.ie/)
- Hunter Marshal (http://www.huntermarshal.com/)

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

打工仔離港前必做的事 - 清稅

唔知打工仔去WHV前有冇清稅呢? 作為一個怕事的小市民如我,便跟足程序清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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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11
稅務主任評估後告訴小妹:「因為你不是掙十萬九千七一個月,所以比較容易計,即日計算給你沒有問題」1/4/2011 填過稅表後,已辦理好退稅手續,不過稅局解釋,因為是新一年度的關係,未能即時計數,不過小妹收入比較低,所以下一個工作天必定可以給我
4/4/2011 早上再到稅局一趟,幸好稅局職員心情大致不錯,起碼對我有禮貌+笑容,他們會清楚指示小妹該到哪兒,要做什麼,收到稅單,首先要先到 1/F 郵局排隊交稅,清過稅目後,便到 7/F 拿「同意釋款書」交回公司+拎埋份糧, 清稅過程總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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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離港一個月前要求僱主填寫表格I.R.56G。
2. 致電187 8022(個別人士稅務事宜),跟服務員查詢評稅組的聯絡電話,他會要求你提供身份証號碼。
3. 致電評稅組,表明要清稅,他會要求你到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的某樓層辦理手續(是29樓)。
4. 帶同已填妥的I.R.56G表格,交回閣下所屬的評稅組。他會提供一份報稅表供你填寫(想縮短填寫時間,最好帶備上年報稅表的影印本,如果你沒有影印本,需時會較久)。
5. 填妥報稅表後,他會給你兩個選擇:
    *即場列印新的繳稅通知書(需一小時)
    *郵寄新的繳稅通知書
6. 收到新的繳稅通知書及繳稅後,你可致電評稅組,要求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予僱主。


法例規定,每位納稅人都必須在離港前清稅,詳見稅務局單張─PAM 46(c) 即 將 離 港


除非你一畢業,無做過一份工就飛去whv,否則你一定要做


因為稅務局有權阻止你出入境


如果你唔想一年後番到機場比人扣留,最好跟法例規定啦


跟手續做都未必要交稅,何必以身試法呢




香港的基本免稅是$108,000 但我人工未到,一直都唔使交稅. 就以為唔使搞清稅.
但原來公司有責任在(要&唔使交稅的)員工離港前為員工填IR form 交俾稅局, copy 俾員工.
呢張form 應該是在離職前一個月交的, 但我而家先知. 好彩公司都肯幫我填番.
稅局收到IR form 會評估,
如果真係低過$108,000就唔會出稅表, 唔會寄俾我.
如果真係高過$108,000就會出稅表, 會寄野俾我填. 但我個時都走拉... 希望唔好寄俾我lar~
各位如有問題可至電 2594 2596 離港清稅組


http://www.ird.gov.hk/chi/tax/ind_twl.htm







1.問:為 了 盡 快 清 稅 , 我 應 遞 交 甚 麼 佐 證 文 件 , 以 證 明 報 稅 表 內 的 申 索 項 目 ?



答:以 下 是 一 些 慣 常 申 索 項 目 需 要 提 交 的 佐 證 文 件 :




免 稅 入 息 :
( BIR60 表 格 第 4.1 部 第 3 項 )
請 參 閱 〝 薪 俸 稅 下 申 請 部 分 或 全 部 入 息 豁 免 徵 稅 〞
申 索 扣 除 :
( BIR60 表 格 第 4.3 、 7 及 8.4 部 )
支 出 及 開 支發 票 / 收 據 、 僱 傭 合 約 等
個 人 進 修 開 支收 據 、 課 程 大 綱 、 被 認 可 或 審 定 課 程 的 詳 情 等
認 可 慈 善 捐 款收 據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的 利 息 支 出顯 示 全 年 利 息 的 銀 行 結 單 、 貸 款 協 議 / 批 核 書 等
居 所 貸 款 利 息顯 示 全 年 利 息 的 銀 行 結 單 、 貸 款 協 議 / 批 核 書 等
長 者 住 宿 照 顧 開 支發 票 / 收 據 及 受 供 養 父 母 的 香 港 身 分 證 副 本
首 次 申 索 的 免 稅 額 :
( BIR60 表 格 第 8 部 )
已 婚 人 士 免 稅 額結 婚 證 書 及 配 偶 香 港 身 分 證 副 本
子 女 免 稅 額子 女 出 世 紙 副 本 等
供 養 父 母 免 稅 額受 供 養 父 母 的 香 港 身 分 證 副 本







2.問:
提 交 報 稅 表 後 , 我 最 早 可 以 何 時 索 取 繳 稅 通 知 書 清 稅 ?



答:若 你 親 身 提 交 已 填 妥 的 報 稅 表 及 佐 證 文 件 給 處 理 你 個 案 的 主 理 人 員 , 並 要 求 盡 早 清 稅 , 一 般 來 說 , 你 最 早 可 於 翌 日 索 取 繳 稅 通 知 書 。 但 稅 務 局 可 在 緊 急 情 況 下 作 出 特 別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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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問: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 稅 務 局 會 對 行 將 離 港 的 納 稅 人 發 出 估 計 評 稅 ?



答:稅 務 局 如 未 能 在 指 定 時 間 收 到 報 稅 表 , 又 或 由 於 僱 主 的 法 定 款 項 扣 存 期 即 將 屆 滿 或 納 稅 人 的 離 港 日 期 逼 近 , 未 能 有 足 夠 時 間 發 出 報 稅 表 給 納 稅 人 填 寫 , 便 會 根 據 現 有 資 料 進 行 估 計 評 稅 。 所 作 的 估 計 評 稅 可 能 會 過 高 ,而 納 稅 人 可 能 會 須 要 作 出 反 對 。 為 避 免 上 述 的 程 序, 納 稅 人 請 盡 早 與 稅 務 局 安 排 清 稅 。





4.問:
如 果 我 的 薪 俸 稅 是 由 僱 主 負 責 支 付 的 , 我 是 否 須 在 離 港 前 清 稅 ?



答:每 位 離 港 納 稅 人 都 須 在 離 港 前 清 稅 , 由 僱 主 同 意 繳 付 僱 員 香 港 稅 款 的 納 稅 人 也 不 例 外 。 因 此 , 僱 主 、 稅 務 代 表 及 納 稅 人 都 應 該 盡 量 依 時 提 交 報 稅 表 及 佐 證 文 件 , 以 避 免 稅 務 局 作 出 估 計 評 稅 。







5.問:
我 是 一 位 公 務 員 , 並 沒 有 IR56G 表 格, 究 竟 我 應 攜 帶 甚 麼 文 件 到 稅 務 局 辦 理 清 稅 手 續 ? 完 稅 後 可 獲 發 甚 麼 文 件 ?



答:如 果 你 離 開 香 港 , 部 門 / 決 策 局 會 在 收 到 你 的 離 港 通 知 後 , 擬 備 IR56J 表 格, 以 申 報 你 由 4 月 1 日 至 受 僱 最 後 一 天 的 收 入 。 你 應 帶 同 IR56J 表 格 及 離 港 年 度 的 薪 俸 月 結 單 親 臨 稅 務 局 清 稅 ; 完 稅 後 , 稅 務 局 會 向 庫 務 署 發 出 釋 款 便 箋 。







6.問:
我 是 一 位 退 休 公 務 員 , 將 會 於 兩 個 月 後 移 民 到 加 拿 大 。 我 唯 一 的 收 入 來 源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發 放 的 退 休 金 , 我 是 否 須 在 離 港 前 清 稅 ?



答:你 可 以 無 須 事 先 清 繳 稅 款 才 離 港 。 不 過 , 你 應 告 知 稅 務 局 你 的 海 外 通 訊 地 址 , 以 便 稅 務 局 日 後 能 將 信 件 、 繳 稅 通 知 書 和 報 稅 表 等 寄 往 你 的 正 確 地 址 。







7.問:
我 在 離 港 前 已 清 繳 稅 款 , 但 我 的 僱 主 現 在 告 訴 我 將 有 花 紅 支 付 給 我 , 我 應 怎 樣 做 ? 我 的 僱 主 是 否 須 提 交 另 一 張 IR56G 表 格 及 扣 存 花 紅 款 項 ?



答:倘 若 你 在 清 稅 後 可 獲 僱 主 發 放 額 外 薪 酬 而 須 繳 納 額 外 稅 款 , 你 和 你 的 僱 主 均 須 再 次 履 行 清 稅 手 續 。 你 的 僱 主 須 提 交 一 份 補 加 / 修 訂 IR56G 表 格 , 申 報 這 些 花 紅 , 並 根 據 稅 務 條 例 扣 存 款 項 。 稅 務 局 會 在 你 繳 交 補 加 薪 俸 稅 後 , 再 次 發 出 〝 同 意 釋 款 書 〞 。 請 緊 記 通 知 稅 務 局 你 的 最 新 通 訊 地 址 , 以 便 稅 務 局 郵 寄 補 加 薪 俸 稅 的 繳 稅 通 知 書 給 你 。







8.問:
我 已 移 居 美 國 , 並 曾 獲 香 港 的 前 僱 主 發 放 股 份 認 購 權 , 在 離 港 前 還 未 行 使 。 假 若 我 將 來 行 使 這 些 股 份 認 購 權 , 我 是 否 須 就 股 份 認 購 權 利 益 繳 付 香 港 薪 俸 稅 ?



答:納 稅 人 因 香 港 受 僱 工 作 或 職 位 而 獲 發 放 的 股 份 認 購 權 , 如 在 永 久 離 開 香 港 後 行 使 、 轉 讓 或 放 棄 , 因 而 收 取 了 變 現 利 益 , 納 稅 人 仍 須 就 這 些 利 益 繳 付 薪 俸 稅 。 即 使 在 離 港 後 , 僱 員 和 僱 主 仍 須 申 報 有 關 的 股 份 認 購 權 利 益 。
考 慮 到 稅 務 局 須 在 你 離 港 前 審 定 你 的 薪 俸 稅 , 你 可 以 選 擇 用 「 名 義 上 行 使 認 購 權 」 的 方 法 確 定 稅 款 。 稅 務 局 在 計 算 利 益 時 , 會 把 股 份 認 購 權 當 作 在 你 遞 交 離 港 課 稅 年 度 的 報 稅 表 當 日 之 前 的 7 天 內 行 使 。
此 外 , 假 如 你 並 無 在 離 港 前 作 此 選 擇 , 你 可 在 永 久 離 港 日 期 起 計 3 個 月 內 作 出 選 擇 。 在 這 情 況 下 , 離 港 日 期 將 會 設 定 為 名 義 上 行 使 認 購 權 的 日 期 , 以 計 算 利 益 。
如 果 你 履 行 的 是 香 港 以 外 的 受 僱 工 作 , 有 關 的 股 份 認 購 權 又 有 附 帶 條 件 , 如 訂 明 的 歸 屬 期 在 「 名 義 上 行 使 認 購 權 」 當 日 仍 未 完 結 , 稅 務 局 在 計 算 利 益 時 會 視 歸 屬 期 截 至 該 日 為 止 。
如 果 你 要 作 出 這 樣 選 擇 , 請 在 報 稅 表 夾 附 一 份 聲 明 , 註 明 你 願 意 把 利 益 評 稅 , 至 於 你 將 來 離 港 後 如 真 正 行 使 、 轉 讓 或 放 棄 股 份 認 購 權 , 稅 務 局 將 不 會 再 就 所 變 現 的 利 益 徵 收 稅 款 。 另 一 方 面 , 如 你 日 後 真 正 行 使 、 轉 讓 或 放 棄 股 份 認 購 權 時 , 利 益 低 於 名 義 上 行 使 認 購 權 的 評 定 款 額 , 你 仍 可 基 於 真 正 股 份 認 購 權 利 益 款 額 申 請 重 新 評 稅 。




source from http://www.travellife.org/forum/viewthread.php?fid=93&tid=57145&extra=page%3D1


問了喇!
感激 nghoiwah的詳細回答,打工仔記得清稅喇 :)


離港是要清稅的,
如果不是你再回港時,
過關俾人查出會告你逃稅扣留你的啊。


如果你在4月30日前離港 (好似係4月30,總知就係今年稅季前啦),
你就要帶埋你公司俾你既離職通知書,
或者公司俾你既報稅書,(即係每年公司出俾你用來報稅既收入表,一定要啊,如果唔係稅局又要你打返公司人事部,好麻煩的。)
親自去灣仔稅局,
同佢講你在今年稅季前離港,
一年內都唔會回來,
要辦清稅手續,
咁佢就會即刻俾報稅表你填,
等你可以早d 交稅,
清左稅佢。


但如果你離港前都仲未收到稅單,(我就係咁既例仔)
記住一定要去返灣仔稅局,
佢會即刻計俾你同埋即時交稅。

http://www.travellife.org/forum/viewthread.php?fid=130&tid=79031&extra=page%3D1




















保險

詢問眾多師兄/姐+個人的agent 後,決定買番自己幫襯開果個
本身有買開醫療+意外,唔知要唔要再買呢?

早前問過領事,佢話:

Applicant must have a insurance that he/she is fully covered during his/er
stay in Ireland.

Actually, applicants require to have the one year travel insurance shows
that AREA OF TRAVEL is EUROPE (Ireland), PERIOD OF TRAVEL is ONE YEAR.

If Applicant don't have one year travel insurance but have his/er own
private medical & accident insurance. Applicants then must request their
insurance company to provide a letter same as our standard letter which is
attached as a reference.

ref letter大概係咁,可以去愛爾蘭領事館download:
To Whom IT May Concern

Date:

RE: xxx MEDICAL INSURANCE POLICY

Name of Insured person: XXX

DOB:

Policy Number: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 named insured person has been insured for Medical and Accident
cover worldwide including ( Ireland) effective from (period of time: i.e. 7 Mar 2009 – 07 Mar 2010).

We further certify that the above named is entitled to Hospital and Surgical Benefits and Worldwide
Assistance Programme (including emergency medical evacuation and repatriation).

Should you have any enquirie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the undersigned at (852) 34….

Yours faithfully,

XXX

Title

Company Official Stamp

28/2 UPDATED:

小妹又問領事,本身medical 同accident 係唔同公司,領事話佢地接受2封信,不過format 都要照上面囉,其他documents 唔會accept
鑑於小妹買開果間accident 唔肯出信,所以唯有幫medical 買多個accident plan =_="
至今要等約 14 天先出到信,所以各位記得申請前 早14天出喇
現在未知可否跟網友同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情況一覽表

身為鵬鵬的忠心讀者,按他的經驗,還是先看看哪個國家是免簽證
source from: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hksarpassport/visafreeaccess.htm
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旅遊的國家和地區(2011年1月27日更新):

國家/地區
最長可逗留期
1.安道爾3個月
2.
安圭拉
3個月
3.
阿根廷
90天
4.
阿魯巴島
3個月
5.
奧地利
3個月
6.
巴哈馬
3個月
7.
14天
8.
比利時
3個月
9.
伯利茲
30天
10.
貝寧
14天
11.
百慕達
[註二 ]
12.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90天
13.
博茨瓦納
90天
14.
巴西聯邦共和國
90天
15.
英屬維爾京群島
1個月
16.文萊14天
17.
保加利亞共和國
90天
18.
布基納法索
14天
19.
布隆迪
14天
20.
加拿大
6個月
21.
佛得角共和國
1個月
22.
開曼群島
30天
23.
中非共和國
15天
24.
智利
90天
25.
哥倫比亞
180天
26.
剛果共和國 [註三 ] 
[註二 ]
27.
庫克群島 [註一 ] 
31天
28.
克羅地亞共和國
90天
29.
塞浦路斯共和國
3個月
30.
捷克
3個月
31.
丹麥
3個月
32.
吉布提
14天
33.
多米尼克國
21天
34.
多米尼加共和國
30天
35.
東帝汶 [註一 ] 
14天
36.
厄瓜多爾
90天
37.
埃及
90天
38.
愛沙尼亞
90天
39.
埃塞俄比亞 [註四 ] 
3個月
40.
福克蘭群島 ( 馬爾維納斯 )
4個月
41.
法羅群島
90天
42.
斐濟群島共和國
6個月
43.
芬蘭
3個月
44.
法國
3個月
45.
法屬圭亞那
3個月
46.
法屬波利尼西亞
3個月
47.
法屬南半球和南極地區
3個月
48.
德國
3個月
49.
直布羅陀
1個月
50.
希臘
3個月
51.
格陵蘭
90天
52.格林納達90天
53.
瓜德羅普島
3個月
54.
45天
55.
匈牙利
90天
56.
冰島
3個月
57.
印尼
30天
58.
愛爾蘭共和國
3個月
59.
以色列
3個月
60.
意大利
3個月
61.
牙買加
30天
62.
90天
63.
約旦
14天
64.
基里巴斯
3個月
65.
大韓民國 ( 南韓 )
90天
66.
科威特 [註一 ] 
3個月
67.
拉脫維亞
90天
68.
黎巴嫩 [註一 ] 
3個月
69.
萊索托
[註二 ]
70.
列支敦士登公國
90天
71.
立陶宛
90天
72.
盧森堡
3個月
73.
馬其頓共和國
90天
74.
馬來西亞
1個月
75.
馬爾代夫
[註二 ]
76.
馬里
[註二 ]
77.
馬耳他
3個月
78.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
14天
79.
馬提尼克島
3個月
80.
毛里求斯
90天
81.
馬約特島
3個月
82.
墨西哥
90天
83.
密克羅尼西亞 ( 聯邦 )
90天
84.
摩納哥
3個月
85.
蒙古
14天
86.
蒙特塞拉特島
3個月
87.
摩洛哥
30天
88.緬甸 [註七] 28天
89.
納米比亞
[註二 ]
90.
尼泊爾 [註一 ] 
[註二 ]
91.
荷蘭
3個月
92.
荷屬安的列斯群島
90天
93.
新西蘭
3個月
94.
尼日爾
14天
95.
30天
96.
北馬里亞納群島 [註八] 
45天
97.
挪威
3個月
98.
阿曼 [註九] 
14天
99.
帕勞 [註十] 
30天
100.
巴布亞新畿內亞
[註二 ]
101.
秘魯
90天
102.
菲律賓
14天
103.
波蘭
3個月
104.
葡萄牙
3個月
105.
卡塔爾 [註十一 ] 
14天
106.
留尼旺島
3個月
107.
羅馬尼亞
90天
108.
俄羅斯
14天
109.
盧旺達
1個月
110.
聖皮埃爾島及密克隆島
3個月
111.
薩摩亞
30天
112.
聖馬力諾
90天
113.
塞舌爾
90天
114.
新加坡
30天
115.
斯洛伐克共和國
90天
116.
斯洛文尼亞共和國
90天
117.
南非
30天
118.
西班牙
3個月
119.
斯里蘭卡
30天
120.
聖赫勒拿
3個月
121.
聖基茨和尼維斯
3個月
122.
聖盧西亞
28天
123.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註二 ]
124.
蘇里南
[註二 ]
125.
瑞典
3個月
126.
瑞士
90天
127.
坦桑尼亞
3個月
128.
泰國
30天
129.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註二 ]
130.
突尼斯共和國
3個月
131.
土耳其
3個月
132.
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
30天
133.
圖瓦盧 [註一 ] 
1個月
134.
烏干達
[註二 ]
135.烏克蘭14天
136.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註一 ] 
30天
137.
英國
6個月
138.
烏拉圭
90天
139.
瓦努阿圖
4個月
140.
委內瑞拉 [註十二]
90天
141.
瓦利斯群島和富圖納群島
3個月
142.
也門共和國
30天
143.
津巴布韋
[註二 ]

附註:
上 述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安排及最長可逗留期的資料,一般由接受國或地區以書面通知更新,僅供參考。由於公函往還需時,特區護照持有人在到訪有關國家或地區前, 宜先向該國家或地區的駐香港領事館或官方認可代表機構或駐最近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了解最新和準確的資料。在抵達這些國家和地區時,旅客是否獲准入境及准 許逗留的期限,一般由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出入境機關官員按當時的個別情況作决定。
註 一 :簽證將於入境時簽發。
註 二 :於抵達這國家或地區時,由當地有關機關作出决定。
註 三:特區護照持有人如欲到剛果,宜先向剛果駐港領事館了解簽證安排。
註 四:簽證於抵達亞的斯亞貝巴國際機場時簽發。
註 五:關島免簽證安排於2009年11月28日生效。入境關島時,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必須同時出示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註 六:凡持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人士,可享有90天以內之短期逗留免簽證待遇。惟此措施並不適用於短期逗留以外之入國目的,例如尋找工作或就職等;但在申請有關簽證的時候,可免除簽證費用。
註 七: 簽證將於抵達仰光和曼德勒國際機場時簽發。申請簽證時須提交兩張相片(40毫米 x 60毫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0年10月27日接獲緬甸駐港總領事館的口頭通知,上述落地簽證安排已於2010年9月1日起暫時取消直至另行通 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現正跟緬甸駐港總領事館了解有關安排。
註 八 :由2009年11月28日起,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於入境北馬里亞納群島時必須同時出示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註 九 :簽證將於抵達阿曼馬斯喀國際機場和其他海陸口岸時簽發。
註 十 :帕勞當局於2009年3月24日再次確認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於抵達帕勞後將獲簽發免費落地入境許可,逗留期限30天。
註 十一 :簽證將於抵達卡塔爾多哈機場和其他海路和陸路口岸時簽發。
註 十二:委內瑞拉政府已將旅遊卡計劃擴展至適用於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委內瑞拉旅遊卡持有人可以免簽證在委內瑞拉旅遊至90天。
某些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國家及地區的簽證申請表格可經以下香港貿易發展局 http://info.hktdc.com/vod/vod_c.htm網站下載。